看到蘋果日報在 A1 頭條嚴厲批評積分黨影響銀行系統,恕我不敢荀同。
所謂的「積分黨」佔信用卡客戶只是少數,如果這樣的交易量便使銀行系統不勝負荷,檢討應該是銀行系統。而且信用卡消費獲取積分是銀行自訂的獎賞計劃。要是銀行感到不合適的話,理應直接廢掉制度,而不是大造文章,將這些客戶寫到十惡不赦。
報導是這樣寫的:
像今年2月初,Payme即疑因大量客戶同時為錢包進行信用卡增值以賺取積分,致系統不堪負荷,一度「停機」近24小時,情況令人關注。
系統不堪負荷就是刷卡黨的問題?記者早已撇除了銀行本身的問題。
直到結尾,話風一轉,原來容許電子錢包獲取積分原來是銀行間競爭行為。
香港資訊科技商會榮譽會長方保僑則認為,「積分黨」藉著以信用為電子錢包增值等方法去獲利,其實是合法去賺信用卡公司提供的優惠,並無不妥。他指積分黨能夠獲利,主因是香港的電子支付及電子錢包市場已進入戰國時代,不少新加入者包括信用卡公司為了能爭奪市場佔有率,不惜為用者提供特別的優惠「當是賣廣告」,甚至可能銀行藉信用卡交易賺取的部分收入「轉贈」給消費者,遂令到積分黨可不斷獲利。
文中最後訪問的相關界別人士覺得賺積分沒有不妥,與前文的描述完全不符,記者在沒有提供實質證據下,為何說積分黨影響銀行系統呢?再者,若果信用卡沒積分獎勵,撫心自問,你為什麼還用信用卡消費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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