知名股評人火燎森,被指控涉誤導投資者作大額投資。至少12名年齡25至年近60歲的市民,在火燎森或相關公司未有披露風險下,被慫恿向「HE15」購入雲端挖礦合約,涉及款項合共達320萬元。民主黨研究過相關合約條款,綜合火燎森推銷手法及挖礦合約總共有「6宗罪」,包括誇大回報,涉失實陳述,忽視風險,沒有披露利益,魔鬼合約條款及慫恿借貸。
雲端掘礦合約與一般直接購買虛擬貨幣不同,而是需要向相關公司租用掘礦器材及運算力以掘虛擬貨幣,更聲稱回報逾十厘,不過虛擬貨幣價格今年急跌,其中一粒比特幣(Bitcoin)由年初的高位近2萬美元(約15.6萬港元)插水逾半至現時的約6346美元(約4.9萬美元),所以購買了雲端掘礦合約非但得不到理想的回報,隨時連投資的本金都血本無歸,假如是借貸簽約可能更因而揹上一身債務。
原文:https://hk.news.appledaily.com/local/realtime/article/20181104/58873430
想不到股評人的推介仍然深受追捧(Google一下便知火燎森劣績,他算什麼股評人?他只跟過巴菲特買過中石油,然後將獲利投資房地產),到底是我的智慧太高,還是大眾的智慧太低?這個說不清,只好重申我的觀點:
如果單靠分享投資觀點,股評人的收入會多少?
如果寫膳犒,收入又會否多點?
如果自己是幕後老闆,收入又再多一點?
除了偉哥,很多股評人推薦某股票後再申報無持有,所以我對這宗新聞不感意外。
博主,咋是繁体字呢?
@李毅香港用繁體字嘛,歡迎來訪。